近日,國家發改委、教育部、市場監管總局印發《關(guan) 於(yu) 加強義(yi)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》,針對校外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為(wei) ,加強對義(yi)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問題的監管,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。對麵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,參照執行。
通知規定,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(jia) 管理。義(yi) 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(yu) 非營利性機構收費,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(jia) 管理,由政府製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,並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(jia) 目錄。各地製定的浮動幅度,上浮不得超過10%,下浮可不限。培訓機構在政府製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(nei) ,確定具體(ti) 收費標準。
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,合理製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。要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,分類製定標準課程時長的基準收費標準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,確定本地區具體(ti) 的分類標準。要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製,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。
培訓機構要全麵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製定的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(示範文本)》,嚴(yan) 格履行合同義(yi) 務,規範自身收費行為(wei) 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製定的培訓收費標準,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。要依法嚴(yan) 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(jia) 收費,采取分解收費項目、重複收費、擴大收費範圍、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,虛假宣傳(chuan) ,價(jia) 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(jia) 等行為(wei) 。對情節嚴(yan) 重、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,要公開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