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(wei) 全麵貫徹黨(dang) 的教育方針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深入貫徹黨(dang) 中央、國務院關(guan) 於(yu)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,近日,教育部印發《中小學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管理,切實提高教材建設水平進行部署。
《辦法》明確,民族文字教材必須體(ti) 現黨(dang) 和國家意誌,堅持馬克思主義(yi) 指導地位,體(ti) 現馬克思主義(yi) 中國化時代化大眾(zhong) 化要求,體(ti) 現中國和中華民族風格,體(ti) 現黨(dang) 和國家對教育的基本要求,體(ti) 現國家和民族基本價(jia) 值觀,體(ti) 現人類文化知識積累和創新成果。
《辦法》規定,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規劃民族文字教材建設、統一組織少數民族語文教材及其他學科翻譯(編譯)版教材的審核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民族文字教材管理,納入本地區中小學教材管理體(ti) 係,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製,進行嚴(yan) 格管理;組織編寫(xie) 少數民族語文教材並進行初審;負責對國家課程教材民族文字翻譯(編譯)進行初審。學校使用民族文字教材要嚴(yan) 格執行國家和地方關(guan) 於(yu) 教材管理的規定,健全內(nei) 部管理製度,用好民族文字教材。
《辦法》要求,中小學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編寫(xie) 修訂和翻譯(編譯)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,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(ti) 意識,充分體(ti) 現時代精神,遵循教育教學規律,注重教材編寫(xie) 的係統性。在選用使用過程中,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教材選用使用進行跟蹤調查,定期對教材的使用情況進行評價(jia) 並通報結果。
《辦法》明確,有關(guan) 省(區)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和國家關(guan) 於(yu) 教材建設的總體(ti) 要求,安排民族文字教材相關(guan) 經費,納入省(區)年度財政預算,為(wei) 民族文字教材建設提供經費保障。中央財政對有關(guan) 民族文字教材建設工作予以支持。